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******有限公司废气治理设施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(包括验收监测报告、验收意见)公示如下:
******有限公司废气治理设施改造项目
地 点: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国大路266号
******有限公司
建设内容: ******有限公司废气治理设施改造项目位于招远市国大路266号,利旧原厂房进行建设,不新增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。项目主要是将造粒机搬迁至单独造粒车间,不再与原烘干机共用1套废气治理设施,造粒工序的投料粉尘和造粒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,进入新增的1套多级喷淋塔处理,通过新增1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。生产工序、原料、产品均没有发生变化,年加工再生半导体金属硅材料0.8万吨产能不变。
联 系 人:蒋传杰
联系电话:******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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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*****有限公司废气治理设施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